南京市金陵小学足球队管理制度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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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金陵小学足球队管理制度(试行)

浏览数量:220     作者:南京市金陵小学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0-12-20      来源:本站

一、入、离队规则

1、队员必须身体健康,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,按时完成学习任务

2、队员由校足球队教练通过训练、比赛活动中选拔。

3、教练员根据队员训练态度、出勤情况和技能测试成绩为依据可对表现不佳者予以除名。

二、队员守则

1、队员之间必须团结,个人服从集体。

2、任何队员都必须维护球队利益,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、奋勇拚搏的形象。

3、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。

三、训练、比赛守则

1、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次。

2、每次训练之前,队员必须在下课后十分钟内到场,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及时通知教练,以便及时安排训练。

3、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、本队队员、对方队员、对方啦啦队或其他任何人员等发生冲突。如遇意外,请队员克制自己,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。

4、对待任何训练、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。训练和比赛中积极进取、奋勇拚搏,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训练或比赛。

 

5、训练、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。尽量避免身体伤害。

6、训练、比赛中如有受伤,应立即停止训练或比赛,积极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。

7、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,积极热身,随时准备替换上场。

8、训练或比赛结束后,要积极协助教练员清点回收器材。

9、当学校与队员校外参加的培训机构在参赛有冲突时,必须服从学校安排。

四、处罚规则

(一)迟到、缺席处罚

1、训练时,不允许迟到,特殊情况提前请假说明,每月迟到达4次者警告一次,做出书面检讨,并下场比赛停赛一场,迟到6次及以上者严重警告一次,并做出书面检讨,第二次除名,迟到12次以上者直接除名。

2、对任何旷、罢、旷赛、罢赛队员: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,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,第二次除名

3.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,须提前给教练请假。未提前请假者作旷课处理。

(二)关于比赛

1、比赛听从教练指挥,遵守比赛纪律,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,违者停赛一场。

2、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安排,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,教练员综合日常训练态度、出勤情况和技能水平等因素,安排首发阵容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。

3、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按要求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。比赛过程中认真执行教练员布置的战术,比赛结束后,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。

4、文明参赛,在往返赛场途中及整个参赛过程中要服从管理,不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,保持良好形象及精神面貌,做好比赛礼仪,保持物品摆放整齐及环境卫生。

5、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,若需提前离开,应向教练请假,违者停赛一场,屡教不改者除名

五、其他处罚

1、对违反校规校纪、违反球队规章制度、损害学校声誉者,一律除名

2、对殴打、谩骂、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,视情况而定,处以停训3场或以上到除名的处罚。

3、对不听从教练指挥、擅自行动者,视情况而定,处以警告、停训、停赛、除名处罚。

4、学习成绩显著下降,经一段时间整改后不明显提升的自动离队。直至成绩进步方可再次参加训练。

5、连续3次,累计5次不参加球队义务劳动或有益活动者,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、停训、停赛、除名处罚。

 

 

南京市金陵小学校园足球办公室

2019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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